A.由于船舶或設備受損,或為保障船舶安全和海上救助人命所進行的排放要報告最近沿岸國;對影響船舶安全的故障、失靈或損壞,例如碰撞、擱淺、火災、爆炸、結構受損、進水、貨物移動可能會發(fā)生油污事故的情況可不報告最近沿岸國以免麻煩
B.由于船舶或設備受損,或為保障船舶安全和海上救助人命所進行的排放;船舶運行時油類的排放超出公約所允許的數(shù)量或瞬時排放率
C.對造成航行安全性下降的機器或設備故障和受損,例如舵機、推進器、發(fā)電系統(tǒng)、關鍵的船載導航設備故障或失靈事故時雖尚未發(fā)生排放,但可能發(fā)生的排放而造成油污事故,因此不需要報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