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國家重點建設項目,已通過招標審批手續(xù),擬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進行招標。
在施工招標文件中規(guī)定的部分內容:
(1)投標準備時間為15d.
(2)投標單位在收到招標文件后,若有問題需澄清,應在投標預備會之后以書面形式向招標單位提出,招標單位以書面形式單獨進行解答。
(3)明確了投標保證金的數額及支付方式。
為便于投標人提出問題并得到解決,招標單位將勘察現場和投標預備會安排到同一天進行。投標預備會由評標委員會組織并主持召開各投標單位經過調研、收集資料,編制了投標文件,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遞交評標委員會,準備評標。
問題
1.該項目采用邀請招標是否正確?說明理由
2.施工招標文件中規(guī)定的部分內容有何不妥之處?并逐一改正。
3.勘察現場和投標預備會的安排是否合理?如不合理應怎樣安排?
4.投標預備會由評標委員會組織是否妥當?如不妥當,應由誰組織?
5.投標文件應包括哪些內容?
6.投標單位的技標文件的遞交程序是否正確?如不正確,請改正。
某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,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組織,招標人對其中4臺蒸汽鍋爐的采購招標過程時間安排如下:
(1)2008年8月9日-2008年8月14日發(fā)售招標文件;
(2)2008年8月16日上午9:00點組織投標預備會議;
(3)2008年8月16日下午4:00點為投標人要求澄清招標文件的截止時間;
(4)2008年8月17日上午9:00點組織現場考察;
(5)2008年8月20日發(fā)出招標文件的澄清與修改,修改了幾個關鍵技術參數;
(6)2008年8月29日下午4:00為投標人遞交投標保證金截止時間;
(7)2008年8月30日上午9:00點投標截止;
(8)2008年8月30日上午9:00~11:00,招標人與行政監(jiān)管機構審查投標人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生產許可證、合同業(yè)績等原件;
(9)2008年8月30日上午11:00,開標;
(10)2008年8月30日下午1:30~2008年8月31日下午5:30,評標委員會評標;
(11)2008年9月1日~2008年9月3日,評標結果公示;
(12)2008年9月4日發(fā)出中標通知書;
(13)2008年9月5日~2008年9月6日,簽訂供貨合同。
[問題]
(1)逐一指出上述時間安排、程序中的不妥之處,說明理由。
(2)如果該批蒸汽鍋爐需要一個半月交貨,其安裝與系統(tǒng)調試需要三個月時間,招標人與中標人在2008年9月6日簽訂鍋爐供貨合同是否可以保證2008年冬天供暖?為什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