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指占有人并非以暴力、脅迫的方式取得或維持其占有。
是指占有人以所有的意思進行占有。只要占有熱事實上對于物具有與所有人為同樣支配的占有,均認為屬于以所有的意思占有。
是指動產他人的不動產相結合從而成為該部動產的重要成分,因而發(fā)生動產所有權變動的法律事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