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指來有應聲,問有答聲,去有送聲。
是經濟責任制的原則之一。是指根據各崗位和每個人所承擔的服務工作責任賦予相應的權力,并按貢獻大小享有應得的經濟利益。
是指接待熱心,服務細心,解答問題耐心,接受意見虛心。